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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之骄子的堕落
 新闻来源:《保密工作》杂志

作者:姚 斌

 2017年12月17日上午,某涉密单位副处级技术干部秦赢(化名)低首站在法庭上,神色黯然,侧耳倾听公诉人对他的指控,不时架起眼镜辨认每一项书证、物证。最后陈述时,他恳请法官能对他从轻处罚,给他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随着法官手里的法槌重重落下,这个曾经是别人眼中的天之骄子,因犯间谍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这一刻,秦赢流下了悔恨的眼泪。

思想堕化

 秦赢出生于军人家庭,自小勤奋好学,成绩优秀。2008年,其从国内某985大学本科毕业后,以优异的成绩申请到A国著名大学攻读硕士学位;回国后,又找了一份令人羡慕的好工作。他的父母每次向亲朋好友提及儿子时,总是笑得合不拢嘴。

 在A国留学第一年,秦赢每天过着实验室、宿舍“两点一线”的生活。偶尔有空,就花时间读小说。秦赢特别喜欢“007”系列小说,经常在读完后,发呆做一些“白日梦”,幻想自己是另一个“詹姆士·邦德”,徜徉在谍海密报和金钱美女的波云诡谲之中。这些想法像欲念的种子,落到秦赢心里生根发芽,直至不可遏制。

 2009年8月左右,秦赢按捺不住悸动的心,通过网络搜索,找到了A国间谍组织发布的海外招募广告,主动通过广告提供的联系方式,在网上给对方留言,表示希望加入该组织。大约过了一两个月,有一个自称“富兰克林”的华人男子与秦赢联系,并与他见了两面。在问及其个人情况时,秦赢将其系军人家庭出生、女朋友父亲在某重要涉密部门工作、毕业回国后可以通过女朋友家庭关系进入某涉密单位工作等情况,一股脑儿告知了对方。事后,“富兰克林”给了秦赢9000美元“资助”,并留下了电子邮箱地址,让他回国后若能进入某涉密单位的话,就用约定暗号联系。秦赢也给自己取了代号“亚历山大”,专门用于联系。

 2010年2月,秦赢回国,他在女友王梦(化名)的帮助下,如愿进入某涉密单位工作。由于担心被发现,他在单位耐心蛰伏了半年多时间。一直等到9月,才用“亚历山大”名字注册某境外邮箱,给“富兰克林”所留电子邮箱地址发送一封邮件,内容是“亚历山大已到马其顿”,暗示对方其已成功打入某涉密单位。

疯狂窃密

 2010年10月,秦赢在焦急的等待中,收到了“富兰克林”的回信。在邮件中,双方约定了见面时间。11月初,“富兰克林”专程入境,来到秦赢所在城市,两人在市郊一家民宿碰头。

 见面时,“富兰克林”告知秦赢,其所在组织已对秦赢的入职、工作情况进行了询查,对他的“业务能力”予以高度肯定,并额外向其提供10万元“活动经费”。同时,“富兰克林”还为秦赢配发一部专门用于双方联系的境外品牌手机、一台专用的境外品牌笔记本计算机和U盘,教会秦赢如何通过该计算机和专用网站与其联系、传递情报,并告知使用时的“自我保护”措施。

 此后4年多时间里,“富兰克林”多次与秦赢见面,布置任务、收受情报,并对其进行技能“培训”。在对方刻意“培训”下,秦赢在单位很快就露出了头角,他不仅能够出类拔萃地完成自身工作,还会经常主动加班加点帮助他人承担任务,很快成为单位内部有口皆碑的“业务骨干”。随着领导不断器重、同事广泛肯定,秦赢数次调整工作岗位,成为单位里最年轻的副处级技术干部。他从事的工作越来越核心,接触到的涉密文件、信息也越来越多。虽然单位内部对文件资料进出有一定防护措施,但在秦赢的眼里形同虚设,能够轻而易举通过规避手段,将工作期间接触到的大量文件“偷渡”出去交给“富兰克林”。

 2011年至2014年间,秦赢多次与其女友王梦到A国旅游度假,每次花费大约3至4万元。在A国大部分时间里,秦赢会陪着女友在各个景点游玩;少数时候,他会以“见客户”或者“见朋友”名义,单独离开酒店两三个小时。每次离开前,秦赢都会通过酒店座机,给“富兰克林”留言,等待对方安排见面、交接任务。碰头后,“富兰克林”不仅给他报销旅行费用,还会额外赠送各种数码产品和“经费”。

 据秦赢本人称,除收受固定薪酬和每次见面时各种名目的“经费”外,“富兰克林”还视提供文件资料情况给予不同金额的“特别奖励”。据统计,秦赢作案期间共获利5万美元,人民币150万元。这些钱均用于其与女友的日常开销,包括买奢侈品、劳力士手表、贵重首饰、单反相机等。此外,秦赢还经常去歌厅,每次消费都不低,有时候一次甚至可以花费上万元。

 金钱上的刺激,纸醉金迷的生活,让秦赢在堕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正当他以为一切都在秘密中进行,金钱正源源不断涌来,还可以放开手脚大干一场时,一副冰冷的手铐打碎了他的美梦。

警钟长鸣

 秦赢原本是一名积极向上的青年骨干,他正值青春年华,具备良好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质,在单位颇受领导的器重,组织上正准备对他破格提拔。然而,这一切都在他的疯狂堕落中戛然而止。我们应当从中吸取教训,研究采取加强机关单位保密管理的对策措施。

 ——必须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入职审查。从前段时间有关新闻媒体披露情况来看,一些境外间谍组织开始把渗透策反的触角伸向高校师生,助力他们考公务员、进入涉密单位,试图通过“放长线、钓大鱼”,建立更隐蔽、更长久的内线关系。机关单位对此必须保持高度警惕,要严格依据保密法第三十五条“任用、聘用涉密人员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查”的规定,对拟任用、聘用的涉密人员进行严格审查,包括其个人和家庭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主要社会关系,以及与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交往等情况,凡是发现政治立场不坚定、个人品行不端正或者社会关系太复杂的,一律不得录用至涉密岗位工作。

 ——必须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保密教育。从近年来有关窃密泄密案件查处情况看,有的机关单位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敌情观念淡薄,防范意识不强,对于无孔不入的渗透、策反、窃密活动缺乏足够警惕,在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方面“打折扣”“搞变通”“图方便”“怕麻烦”。在这起案件中,秦赢能连续4年窃密得逞,一个重要原因是所在单位部分领导、同事思想麻痹,没有防备之心。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机关单位应当抓好保密日常教育,对全体涉密人员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知识技能培训,使其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养成保密习惯、增加保密技能,能够更加自觉做好保密工作。

 ——必须进一步加强涉密人员监督管理。保密工作重在防范。这起案件暴露出来的一个问题是,部分机关单位对涉密人员监督管理不到位,防范措施不给力,给潜在的窃密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机关单位要进一步压实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内部各部门保密管理主体责任,鼓励涉密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提醒,严格涉密人员入职入岗、在职在岗、离职离岗全过程、全方位保密管理,尤其加强对涉密人员在岗期间的动态监管,发现在思想上、行为上有异常动向的,要第一时间向本机关、本单位保密工作机构报告。要通过加强涉密人员监督管理,提高不法分子从内部窃密的成本和风险,也时刻提醒那些别有用心的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捉”。



 

 锐  评

 在普通大众的意识里,国家安全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似乎距离个人很远。

 真的是这样吗?国家安全究竟离你有多远?什么是间谍行为?

 事实上,从近几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案例来看,国家安全是具体的、看得见的,就在我们的周围。国家安全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大家都是维护国家安全的一分子。

 在上面的案例中,秦赢作为一个很有前途的技术骨干,居然在留学期间就主动参加间谍组织,接受训练和任务,并有目的地进入某涉密单位。在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面前,他没有政治信仰,毫不犹豫地选择出卖祖国。但是,让我们感到匪夷所思的是,他加入间谍组织的理由是多么的简单和可笑——幻想成为大人物,徜徉在谍海密报和金钱美女之中。我们知道,人都有趋利避害的生物本能,可秦赢的行径,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些,明明没有人拿着刀架在他的脖子上威胁,可是他却被“白日梦”和名利迷住了心智和双眼,为此背叛自己的国家。

 近几年,为维护国家安全,我国不断完善国家安全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对国家安全和间谍行为进行了规范。《国家安全法》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反间谍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法所称间谍行为,是指下列行为:(一)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三)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四)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五)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反间谍法实施细则》也对其中一些关键名词进行了解释。同时,《刑法》等其他法律也对间谍行为有相应的规制,为严厉打击间谍行为打下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当今世界正处在一个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境外的间谍组织针对我国的非法活动也越来越猖獗。可以说,间谍可能就在身边,绝对不能掉以轻心。对于留学生来说,必须牢记使命,补足精神之钙,在思想上增强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防线。国家、学校应加强国家安全保密意识和防范技能的培养,提前着手、预防为主、未雨绸缪。反奸防谍工作绝不是某一个或几个部门的工作,而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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